发布时间:2025-10-15 17:01:40    次浏览
原标题:简政放权依法履职——解读《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国气象报记者张明禄“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今年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建立规范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2015年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提出明确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关键环节,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持续推进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3月16日,中国气象局党组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4月2日,《方案》印发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主要内容有哪些?如何贯彻落实《方案》?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庞鸿魁日前就《方案》进行了解读。记者:为什么要出台《方案》?庞鸿魁:简政放权是释放市场潜力的关键之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自2013年以来,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加大了简政放权的力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部署。截至2014年年底,国务院共取消下放部门审批事项538项,大大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中国气象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的同时,还将其作为党组重点工作和气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加以部署推进。《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深化气象改革的意见》和《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意见》均对推进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自2013年以来,中国气象局全面落实气象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计划,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力简政放权,强化有序承接,积极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工作和事中事后监管,取得了比较好的进展。在推进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中国气象局不断总结分析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面对国家简政放权的新形势、新要求,改革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改革措施还需要协同推进。针对当前气象部门行政审批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家最新改革要求,政策法规司会同有关职能司研究编制了《方案》,目的是强化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和相关改革的统筹布局,通过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建立权力责任清单和规范服务收费等各项改革,真正把国家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的要求落到实处。 记者:《方案》的总体要求和改革原则是什么?庞鸿魁:《方案》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和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深化气象改革、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快转变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依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方式,确保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接得住、管得好。全面依法履行气象管理职能,建立气象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为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全面深化气象改革、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和全面推进气象部门党的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方案》明确了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三个基本原则:一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向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政府部门转变,注重通过强化标准规范和行政执法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气象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创新方式、优化服务。建立并落实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审批环节和行为,确保行政审批依法有序进行;注重创新审批方式,推行“一个窗口”受理和网上审批,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审批环节公开透明和高效便捷。三是上下协同、分工负责。强化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与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的协同机制,明确国家与地方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权限,做好气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的有序衔接;明确中国气象局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强化督办落实,全面提升气象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力。记者:《方案》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是什么?庞鸿魁:《方案》共四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实施进度、保障措施,主要从四个方面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明确各项任务的实施进度和时间节点。一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今年,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在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计划的同时,重点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规范管理。《方案》将气象部门16项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中国气象局本级实施的、下放至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实施的、省级及省以下气象主管机构实施的和取消的进行分类,并逐项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有关职能司和省(区、市)气象局在每个审批事项上的职责分工和具体承担的改革任务。《方案》要求,加快建立完善气象行政审批网上办公平台,在2015年年底前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基本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预受理和预审查,力争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申报、受理、审查、反馈、决定和查询告知等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办理。同时,要全力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窗口受理,确保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运行、便民高效。《方案》提出,规范管理中国气象局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确保有序承接,省级及省以下气象主管机构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运行,对于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此外,《方案》要求,每个审批事项均要编制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制定服务规范、受理单和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表,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等,并加强考核监督。二是建立气象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气象部门的实际情况,在前期中国气象局职能梳理和部分省权力清单制定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充分调研和深入研讨,制定出台气象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指导意见,以指导各省(区、市)气象局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工作。省(区、市)气象局要按照中国气象局的具体要求和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并形成行政职权目录。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气象职权内容纳入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公布实施。三是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第一,要调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情况。对气象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进行摸底调查。第二,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在摸底的基础上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提出清理规范的具体意见措施。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部门规章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对于确需保留的要严格论证、规范程序、优化流程。第三,强化中介服务的规范管理。提出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的措施,并公开中介服务事项涉及收费情况,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清理中介服务市场保护相关规定,一律不得指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破除垄断,建立健全专业化服务和监管制度,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四是开展气象部门服务收费项目调查清理。通过开展对全国气象部门气象服务收费项目及有关情况的摸底调查,进一步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按照转变职能,建立法治、创新、廉洁、服务型政府部门的总体要求和全面深化气象改革总体部署,对不符合要求的收费项目提出清理规范的意见和建议。省(区、市)气象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守“三个底线”,按照中国气象局全面深化气象改革和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梳理各种收费项目,分析收费政策和标准依据,提出调整、优化、取消收费项目的意见措施。记者:《方案》有何特点?庞鸿魁:《方案》突出了五个特点,我概括为五个“坚持”。一是坚持与国家改革密切衔接。《方案》认真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特别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部署,体现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将国务院和国务院审改办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以及中办、国办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指导意见等文件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坚持部门上下协同推进。《方案》在编制过程中体现了气象部门垂直管理的体制特点,对国家和地方气象部门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工作分工和具体承担的改革任务,从而有效推进了这项工作的开展。三是坚持改革任务统筹布局。国家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同时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等措施,通过统筹布局各项改革任务,打出组合拳来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方案》在制定中也充分考虑到了简政放权各项改革任务的内在统一性和相互关联性。因此没有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建立权力责任清单各自独立部署,而是将其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时还结合气象部门实际,增加了清理气象部门服务收费这一任务,从而强化了其内在的有机联系,实现共同推进落实。四是坚持任务部署问题导向。《方案》在编制中坚持了问题导向,根据前期对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梳理和分析,结合国家改革的具体要求,有的放矢地提出了解决每个问题的思路和措施,逐一列出,从而使《方案》的实施能够真正破解气象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难题,解决顽症痼疾。五是坚持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方案》对四项任务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实施进度,突出体现了对每项审批事项任务的抓实抓细,使《方案》在实施中措施明确,不虚不空,有抓手,可考核,能落地,真正达到通过《方案》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接得住、管得好,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