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15 17:59:15    次浏览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发出《内蒙古自治区面向嘎查村卫生室3年制中职免费医学生教育培养规划(2016-2020)》的通知,从今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加强贫困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贫困乡村医生待遇水平,每人每年发放补助8000元。具体实施办法为,按照嘎查村户籍人口数核定,每1000个农业户籍人口和每600个纯牧业旗户籍人口配备一名乡村医生,每人每年补助8000元,通过绩效考核后拨付。要综合考虑乡村医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水平,未来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要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对于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从业10年以上并已经退出工作岗位的乡村医生,各地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每月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盟市、旗县级财政解决。同时,要增强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各地区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嘎查村卫生室工作。要按照乡村一体化管理要求,加强乡村医生聘用管理,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可通过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到苏木乡镇卫生院工作。各地要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要按照每千服务人口1—1.5名的比例配备,不足1000人的嘎查村按1名配备,保证每个嘎查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记者赵永光)